近年來,西安市未央區(qū)人民法院堅持全流程釋法說理,發(fā)揮“警、社、法”聯動解紛作用,強化訴前分流引導、訴中輔助指導,訴后疏解督導、執(zhí)前督促履行,努力做到“如我在訴”“有問必答”,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
據介紹,王某榮(化名)與王某國(化名)本是血濃于水的親兄弟,也曾相互扶持,卻因房屋拆遷款分配問題對簿公堂,判決生效后,王某國仍拒不履行給付義務。雙方言語間針鋒相對、互不相讓,王某榮與王某國發(fā)生沖突,王某國遂報警,并由未央區(qū)辛家廟派出所趙偉警官所在的警組出警。
王某國傷勢較輕,無需對王某榮治安處罰,公安派出所民警對王某榮進行批評教育后,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雙方初步達成王某榮向王某國賠償1萬元的調解協議,但因王某榮無法當場給付,不信任對方的兄弟倆均有顧慮。
為打消兄弟倆的顧慮,公安民警隨即通過“警、社、法”聯動解紛通道,將案件上報至西安市未央區(qū)辛家廟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案件當日流轉至速裁審判庭“速調團隊”,經特邀調解員陳昆向雙方釋法說理,雙方最終決定向未央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固定調解協議,避免對方反悔。
受理司法確認申請后,法官在審查調解協議時,發(fā)現二人雖達成調解,但仍怒氣未消,思想上更沒有認識到打人和拒不自覺履行法律文書的后果,法官指導特邀調解員對毆打他人、拒不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行為可能面臨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對日常生活的影響向雙方擺事實、講道理,不斷釋法說理。
王某榮與王某國均認識到自身行為的不當之處以及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雙方不再有怒氣。在收到了司法確認民事裁定書和督促履行告知書后,王某榮表示將按時支付民事賠償,王某國則表示認真對待生效判決,不再消極履行。
在辦案人員共同督促下,3日后,王某榮按約向王某國支付了1萬元賠償,取得了矛盾糾紛“當日調解、當日移交、當日審查、當日確認、當日送達”的良好成效。
小案件詮釋大道理,此類案件在老百姓生活中屢見不鮮,未央法院通過“警、社、法”聯動解紛機制,有效過濾不必要的矛盾進入訴訟程序,調解過程中注重釋法說理也能夠使人民群眾更加了解法律、相信法律、尊重法律,這起健康權糾紛的妥善化解,便是最好的印證。(未央法院)
責任編輯:王雨蜻